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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花卉)“达成了调解,又收到确认文书,还不用给诉讼费,这里解纷真的是高效又便利,谢谢你们。“日前,海安市建筑业服务中心融和法庭内,当事人小王拿着司法确认裁定书,再三向法官和调解员表示感谢。
2021年,小王承包了小李的部分挖机施工工程,完工后,小李只结算了部分款项,还有大部分未支付,小王向小李追要多次,小李都未给付。小王遂将案件诉至海安法院。法院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将案件分流到海安市建筑业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张小平仔细了解情况,并与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虽然案涉总金额只有五万余元,但原、被告的分歧较大。为尽快化解纠纷,张小平联系了建筑业融和法庭的指导法官莫亚敏,希望能现场提供专业支持,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当天,原、被告来到建筑业融和法庭。原告认为,被告的欠款拖欠三年之久,是故意欺负自己这个外地人。被告则表示原告正月里向自己追要款项,就是想让其“触霉头”。双方较上劲儿,谁也不退让。张小平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莫亚敏则向二人释明了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并介绍了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益处。
在调解员和指导法官的共同劝解下,原、被告双方终于放下成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先履行了部分款项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