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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未”成长:海安法院首发《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发布时间:2024-04-19 09:42:00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海安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据悉,该提示卡是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提示”工作的意见》后,海安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小赵与小孙于2012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阳阳。婚后因各种矛盾,两人感情不和,小赵向海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综合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因素后,承办法官程雪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阳阳的抚养权、探视权问题产生争议。程雪梅秉承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大化原则,从家庭和谐、父母法定职责、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健康等方面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阳阳随母亲小孙生活,小赵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同时,程雪梅法官因案制宜,充分立足该案实际,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父母是子女之源,舐犊情深,亲慈恩重。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一句句温暖有力的文字,督导当事人做好合格家长,引导其充分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是以保障未成年健康成长为目的,对促进裁判文书主动履行、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具有积极作用。海安法院将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海安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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