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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丨这些宣传有看“典”!
  发布时间:2024-07-01 10:33:36 打印 字号: | |

美好生活,法典相伴。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海安法院开展了普法系列活动,邀请群众共同学习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将法治的和风吹进群众心田。


以“典”答疑  助残扫“障”


为帮助残疾人提高法律意识,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墩头法庭应邀参加助残送法下乡活动,法官助理高庆升围绕“以‘典’答疑 助残扫‘障’”为主题,为白甸镇、墩头镇和南莫镇的残疾人士和居民进行民法典宣讲。



讲座中,高庆升从残疾人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基本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生活中保护措施、财产权益保障与侵权行为规制、劳动就业与职业培训支持政策解读五个方面进行讲解,并聚焦残疾人群体关注的法律问题,结合具体案例为参会人员提供了精准解答。



此次活动,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了本身应享有的权利,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他们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墩头法庭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引导社会弱势群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青春有“典”不一样  护航成长不迷茫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升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月24日,海安法院陈家定法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海安外国语学校,为全校百名师生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民法典普法宣讲课。

“大家知道什么是民法典吗?”“在法律上你属于什么人?”“民法典是怎么守护我们一生的?”课堂上,陈家定结合孩子们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运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划分及相关权利,让学生们切身体会自己在生活中的权利行使边界和作为未成年人应遵守的法律义务,引导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在小区中我们有没有遇到什么违法行为?”“我们长大后对父母具有什么义务?”在随后的民法典知识有奖游戏互动环节,同学们争相举手,踊跃抢答,现场掌声和欢呼声不断。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加强法律学习,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生力军。金融庭将继续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以校园法治教育为出发点,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宣传法治精神、播撒法治阳光,用法治“典”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责任编辑:海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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