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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庆升: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个“小案”│不负时光 挺膺担当
  发布时间:2024-10-17 10:09:33 打印 字号: | |

悄然流逝的时光,带走了往昔的稚嫩与懵懂,留下了成长的足迹和感悟。值此举国同庆之际,海安法院开辟“不负时光 挺膺担当”专栏,邀请2023年入职干警回顾他们一年来工作的点点滴滴,分享成长路上的喜悦与挑战。这些文字,是青春的印记,也是未来的誓言,激励着每一位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让我们一起聆听!



│海安法院墩头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高庆升


又是一年国庆佳节。入职一年,我亲身经历了法院工作的繁忙与充实。从校园步入法院后,我接触到了各种类型的案件,在调解与审判的过程中,看到了每一个案件背后都隐藏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我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可能影响到两个人的生活、两个家庭的幸福,因此,我们需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去办理每一个案件。


记得数月前有一起劳务纠纷案件,我刚拿到卷宗时第一反应就是“薄”,卷宗太薄了,原告除了诉状外几乎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证据,我随即拨通了原告的电话询问是否有要补充的证据。经过交谈后得知,原告是一名外省来苏务工人员,跟着被告给人做一些杂活赚取劳务费。这次的活儿结束后,原告通过电话向被告索要劳务费,但被告没有支付,甚至后来还拒接原告的电话,原告也找不到被告本人,于是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原告表示,因为没想到被告会不给钱,因此也没留下什么证据,只希望法院能帮他把钱要回来。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和原告的诉求后,我又拨通了被告电话,向其询问案情。被告称,自己并未想拖欠钱款,只是与原告就劳务费的金额有分歧,谈了几次没谈拢,所以拒接了电话。


由于原、被告对劳务费金额的分歧较大,我先后多次与二人电话沟通,从事理、情理、法理多方面对其进行劝说,帮助二人厘清账目,最终促成双方在金额上达成共识。不久后,原告从外省赶到法庭,被告当场将钱款支付给了原告,原告也当即写下了撤诉申请,并一直向法庭表示感谢。


这起案件,不管是从标的额还是案由来看都是一件很普通的案件。但在基层法庭的一年里,正是这些普通的案件让我深感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能够切实守护群众利益的存在。



 
责任编辑:海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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