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长,杨某已经根据支付令返还相关费用,谢谢你们。”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发出“支付令”的方式,督促一起保险纠纷债务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履行了还款义务,高效解决了该起纠纷。
2023 年 3 月 10 日 晚,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曲塘镇某地段时,与行人王某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经交警认定杨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因双方无力承担抢救费用,王某亲属向申请人紫金财产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后基金经审核同意垫付王某抢救费八千余元。基金垫付后,杨某未能及时偿还垫付款。考虑到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亦无其他纠纷,紫金财产保险公司遂向海安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法院督促被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垫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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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申请后,立案庭庭长王林快速审查了申请人紫金财产保险公司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审核后认为该案符合适用支付令的相关条件,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杨某返还垫付款八千余元。杨某收到支付令后,未在15天异议期内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数日后,申请人电话告知承办人,被申请人杨某已履行全部垫付款。
一纸支付令,充分发挥了定分止争的优势,让案情简单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得以快速办理,大幅度降低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满足了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2024年以来,海安法院共受理支付令申请125件,其中已生效72件。
法官说法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在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内容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
申请支付令的要求
1.请求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且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数额确定、已经到期;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3.收到申请书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二
申请支付令所需材料
申请支付令所需要的材料:
1.支付令申请书;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3.证明债权存在、到期的相关证据;
4.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
支付令的优势
1.周期短。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后,应于十五日内审查完毕并向债务人发出。
2.成本低。支付令案件受理费标准为普通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
3.效力强。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