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chinacourt.org/ptr/original/985/6131985.jpg?imgid=6131985)
“刘法官,谢谢你们的调解,让我这么快拿回了欠款。”11月5日,赵某来到海安法院墩头法庭,将写着“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交到了副庭长刘兴海手中,再三表示感谢。
赵某与王某的儿子有合同往来,并存在债务纠纷。不久前王某的儿子不幸身故,赵某为了讨要欠款便将王先生起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情较为清晰,有调解的可能,经过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中,赵某表示对于王某的遭遇自己也很同情,但在这起纠纷中自己并无过错,自己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王某表示,即使儿子与赵某存在债务关系,但自己没有得到儿子的遗产,因此没有还钱义务。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差距较大,调解工作陷入困境。
刘兴海得知情况后,认真查阅和梳理案件的相关材料,结合原、被告的实际情况,认为这起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效果更好,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来到法庭进行调解。在双方对案件事实达成共识后,刘兴海聚焦争议点为二人释法明理,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一番耐心调解,双方终于打开心结。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王某表示愿意当场支付儿子所欠的债务,让该起纠纷就此了结。
这面锦旗,是墩头法庭坚持实质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墩头法庭将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对症下药”,力促法理情融合,推动“案结事了”,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