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 音 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江苏法治报》2024年11月12日第A05版:以法润农守护“四时田园”——海安法院李堡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纪实
  发布时间:2024-11-13 09:37:2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海安法院李堡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以服务保障农业发展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设立“融合法庭”、开辟涉农纠纷“绿色通道”等方式,妥善化解传统“三农”纠纷及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相关纠纷150余起,为乡村振兴增添了靓丽的法治底色。

“融合法庭”

——打造便民利农“新阵地”

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优势,更好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享受更多高效、便捷、智慧的司法服务?2023年8月,南通市首家“融合法庭”进驻李堡镇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给李堡法庭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融合法庭”以基层治理体系为依托、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李堡法庭积极担负实质运行责任,安排固定联系法官负责站点调解指导、诉讼服务、法治宣传、协调联络等工作,并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向前延伸,提供定制化司法服务。

李堡法庭聚焦“蔬源治李”品牌,通过“融合法庭”常态化接受司法所、村居“点单”,至辖区农业生产大户、销售点,为农产品经营者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梳理农产品买卖交易合同、土地经营承包合同的常见风险点,对隐患问题作出提示建议。同时,该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召开“融合法庭纠纷排查协调会”,推动近60起涉农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绿色通道”

——开启涉农案件“快车道”

方家的林地与王家的农田相邻,因王某关闭公共渠道的水闸,导致灌溉用水大量涌入方家的林地。树木由于过量灌溉死亡,方某诉至法庭要求王某赔偿损失。正值夏收农忙时节,为不影响农事,李堡法庭收案后,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并安排双方到村委会进行调解,通过厘清法律责任、释明诉讼风险,让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最终,王某当场给予方某林地损失1.5万元,双方对出水沟疏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司法是助力农村依法治理水平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李堡法庭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涉农纠纷办理效率,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以“快受、快调、快审、快结”为原则,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发展。

同时,李堡法庭充分考虑农时农事对当事人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农业生产周期和规律,把“时令”引入诉讼服务。不拘泥于有序排期,将涉农纠纷尽量安排在非农忙时期集中开庭审理,对于在农忙时期开庭的案件,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开庭时间。不误农时不误农事的诉讼服务,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也让矛盾纠纷化解事半功倍。

“绿色原则”

——树立环境保护“风向标”

张某承包了某村218亩土地用于蛋鸭生态养殖,合同约定养殖废水不得直排、不得影响周边环境。但养殖过程中,张某未按生态养殖要求,先后因污染环境被环保部门处罚两次,并多次被周围群众投诉,一直未能整改到位。村合作社认为张某的养殖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

李堡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至案涉地进行实地勘察,走访附近群众,了解详细情况。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明确的生态养殖、保护环境义务,均属案涉合同中张某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张某未能按约履行,构成根本违约,且违反绿色原则。法院遂依法判决解除案涉土地租赁合同,要求张某恢复原状、返还土地。

该案的审理正是李堡法庭坚定守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李堡法庭始终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注重发挥司法裁判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为和美乡村注入绿色动能。

为让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李堡法庭积极参与了辖区法治文化园、道德广场建设,与村居社区携手夯实农村绿色发展文化基础。在世界环境日、党员活动日,该庭组织干警深入群众身边,开展“践行绿色原则,护佑美丽乡村”普法宣讲近百场,为全民参与绿色农业生产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海安法院
联系我们